4月10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济南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建设工程企业: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涉企行政许可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起,对我市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涉及企业类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建设类许可证书。 二、应用领域 电子证照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可用于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活动。 企业资质被吊销、注销、撤销、撤回时,同步注销其电子证照,已核发的纸质证书自动作废。 三、核验方式 根据证书核发主体和应用的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生成核验方式如下: (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证书。由我局通过市级审批系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的电子证照样式进行配置,并生成电子证照。 (二)证照领取、亮证和验证。企业可以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服务端“我的证照”通过“证照申领”领取电子证照,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直接亮证使用,无需提供纸质证书。验证人可以扫描证书二维码进入政务网验证电子证书真伪。 (三)证书二维码信息包括企业资质信息的电子证照,包含证书上各资质准予许可时间及变更等相关情况。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10日
来源: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建筑管理